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转:国际处关于申报2020年度外国专家项目和提交2019年度项目总结的通知
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20/01/03 10:57:45 | 点击:

转:国际处关于申报2020年度外国专家项目和提交2019年度项目总结的通知

各位老师:

接科技部通知,现将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(以下简称外专项目)申报工作和2019年项目总结上报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原则

(一)全面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能力。统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“一带一路”科技创新合作,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,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统筹项目、人才、基地,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、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进一步聚焦核心关键技术,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—重大项目提供强大智力支撑;全面服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需求,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突破和应用,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发挥独特作用。

(二)着力聚焦“高精尖缺”引才重点。坚持将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,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国科技计划,发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,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,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,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,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,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大师级人才、青年创新人才、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,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、层次、结构向“高精尖缺”聚焦,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。

(三)充分发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。逐步提升“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”建设水平,使引智基地成为高层次外国人才的聚集平台,国家引才引智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平台,重大引才引智成果的培育、转化和推广平台。各地方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主动对标,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育基地。强化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、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,通过创建国际化创新团队,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、高质量学术交流、高层次团队培养,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。推动高校深入实施“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”,开展“中国特色,世界水平”现代高等教育的创新实践,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模式,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。

(四)坚持绩效导向,科学评价项目成果。改革项目评价机制,建立以创新质量、贡献、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,准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、文化价值。要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引智成果发现、培育、评价和推广机制为核心,逐步实行经费支持与成果转化应用挂钩的激励政策。各地方、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,加大对效益高、前景好、推广价值大的成熟引智成果的推广力度,促进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,提高附加值,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二、项目类别

按照中央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,优化项目结构,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,2020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。

2020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两个类别申请。人才类项目包括“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”“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”(每个高校限报3项)和“外国青年人才计划”。平台类项目包括“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”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(111 计划)”和“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(推进计划)”。新的平台项目申报事项另行通知,不在此次申报。

三、申报和总结上报要求

(一)此次申报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(网址:http://47.100.28.23/SCU/),签章页经学院、国际处、学校签字盖章后通过“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”上报。

(二)申请专家工薪,各项目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、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,并将原件留存备查。

(三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指导项目人做好申报工作,据实填报各项信息,确保申报内容准确、完整,不得虚列虚报。

(四)2019年度项目须提交总结报告,否则不能申报2020年度项目。(先找到自己的项目申请,在项目对应的“操作”按钮下,找到“总结上报”按钮,按照提示填写)

(五)各学院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,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、竞业禁止、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,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,推进互利合作共赢。

(六)各学院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,积极稳妥开展工作,进行外国人才来华前资格身份审查,建立风险防范、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,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,须及时报告,妥善处理。

(七)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见《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1)。

四、其它说明

1.已经立项且在支持期内的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(111 计划)”“111 计划2.0”须提交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,提出2020年工作计划和相关经费申请。否则科技部不再继续支持。

2.项目申报和总结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,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。

3.附件1为2020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,附件2-6为各类项目申报书和总结模板,可以按模板准备申报材料,但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。

4.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,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,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。

1 附件1 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

2 附件2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

3 附件3 国家外国专家平台类项目年度总结

4 附件4 国家外国专家人才类项目年度总结

5 附件5 外国青年人才计划申报书

6 附件6 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专家交流科

2020-1-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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