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制定我院的成绩复查流程。 1、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(假期顺延)以书面方式(提交建环学院成绩复查申请表)向课程所属系的教务人员提出申请。 2、接到成绩复查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,由课程所属系的教务老师、教学秘书与一个学生代表对试卷分数进行复查。 3、成绩复查结果在复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教务老师通知学生本人。 建环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1:查分申请表/uploads/soft/20180411/1523386818.doc
根据《四川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制定我院的成绩复查流程。
1、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(假期顺延)以书面方式(提交建环学院成绩复查申请表)向课程所属系的教务人员提出申请。
2、接到成绩复查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,由课程所属系的教务老师、教学秘书与一个学生代表对试卷分数进行复查。
3、成绩复查结果在复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教务老师通知学生本人。
建环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1:查分申请表/uploads/soft/20180411/1523386818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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